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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24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林政森保股紧紧围绕局年初工作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通过股室人员的不懈努力,基本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现就林政、森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1、加强林地资源保护,依法开展林地清查
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市临时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了清查,批准临时占用林地4处,主要是发展花卉苗木、种植金银花、生态养殖场。协助相关单位办理好韶南农居点、沪昆高铁韶南站配套设施建设、韶山冲红色文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等5宗林地,面积12.1905公顷,共上交森林植被恢复费2681510元.
2、全面开展"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是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和林业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调查工作。根据湘林资[2013]5号文件要求,为了全面掌握我市森林资源现状,提高森林资源的科学经营管理水平,我市全面开展"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领导小组,与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签订了合同,将调查工作承包给规划设计院。到目前为止,"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已完成了前期准备和外业调查工作,初步预计在明年元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3、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经营及木材市场的管理力度
2013年3月我局对全市一百多个宾馆、酒店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并下发了《bte365娱乐线关于禁止非法经营销售猎捕野生动物的通知》。通知要求禁止非法经营销售猎捕野生动物的种类和保护等级,所有涉及野生动物名称的店牌、广告牌、菜单均要自行取缔。并附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近几年来,我市花卉苗木市场兴起,现我市有16家花卉苗木基地办理了《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
2013年6月,资源林政股人员对全市木材市场情况进行了检查,目前在我市范围内设立木材销售点有7处,主要销售杉条木、元木、杉方料。经营地点分别为石忠村4处,竹鸡村1处,韶光村1处,银田镇1处,经核查目前所有场地内有存材400立方米左右。检查人员要求各木材销售点进出的木材都要有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否则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完成了我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及资金发放工作
今年公益林管护合同之一的与护林员签订的合同已到期,7月我局和全市7个乡镇70个村的护林员签订了《国有林业单位、乡镇林业站、集体与专职或兼职护林员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
2013年2月和8月我局分两次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共计1577620.53元,补贴农户数14985户。其中2月份发放补偿基金1238920.53元,8月份省厅追加2元/亩共计发放338700元,都经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后经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信用社存折中。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工作
从3月份开始,各乡镇林业站和村级测报员以及我站人员都积极下乡到村,进行标准地调查和线路踏查,通过调查,发现主要在韶山乡发生了5000亩松褐天牛危害,全市发生了2500亩松梢螟危害和3000亩马尾松毛虫危害,高速公路两侧护坡发生加拿大一枝黄花100亩。去年,我市预测预报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达10100万亩,今年实际发生10600亩,测报准确率达95%,主要是因为今年夏天长期高温酷暑导致小面积新造林发生松梢螟危害,未预测到。今年,我们还按照省厅安排,积极购买了佳多牌虫情测报灯,准备安装在林业有害生物常发的核心景区范围内,以便更好地搞好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工作。
2、开展了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和枯死松木清理工作
今年春秋两季,我市均开展了松材线虫病普查,春季发现全市有枯死松木22株,秋季全市枯死松木25株,我们马上组织护林员对枯死松木进行了清除,取样47株,经过镜检,均未发现松材线虫。
3、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
针对我市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我们积极进行了防治。在松褐天牛发生区,通过悬挂10个诱捕器,施放引诱剂,引诱到松褐天牛350个,经检测,均未携带松材线虫。春秋两季开展了松材线虫病普查,对枯死松木及时进行了清除。对马尾松毛虫通过施放2吨白僵菌和6000亩赤眼蜂进行了防治。对松梢螟主要通过剪梢和悬挂40个杀虫灯进行了防治。对高速公路两旁发现的加拿大一枝黄花,我们计划在10月份底进行彻底清查,进行挖除、烧毁。
3、加强了检疫检查,有效阻止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3月、9月,我们分两次对全市苗木基地的苗木进行了产地检疫检查,对大部份项目调入的苗木进行了复检,均未发现危险性病虫害。
4、大力宣传,加强了野生动植物保护
近几年,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得好,我市鸟类种类、数量大幅度增加,在韶山冲等地出现了个别人乱捕鸟类的现象,我们立即给予制止,并没收捕鸟工具,对其进行教育。同时在"爱鸟周"期间,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爱鸟倡议书"等宣传资料500多份,加大了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
5、湿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
近几年,湿地保护工作起来越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开展"绿色湘潭、绿色韶山"建设工作以来,湿地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制定了湿地保护工作方案,加大了宣传力度,认定了风景名胜区保护湿地,设立了湿地保护警示牌,并协调并各相关单位制定了湿地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