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5-06-30
生态强则文明兴,生态弱则文明衰。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 重点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护岸林、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和国防林等。 十几年来,韶山的公益林保护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全市公益林面积从2001年试点的11.6万亩增加到现在的16.9万亩。至此,我市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到全市林地面积的98.86%。通过实施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严格的公益林禁伐限伐保护措施,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林分结构逐步优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效益进一步凸显。森林蓄积量从2001年的20多万立方米增长到现在的43.5万立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了49.93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林业厅《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4】1号)规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财政补偿基金依据公益林权属以及事权等级,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2014年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6.7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4.5元。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公益林保护建设其势已成,其时已至。我们要不断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逐步走出一条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